2011年3月10日 星期四

雜感之三

日前台中夜店大火,又一次因為疏於防範,釀成重大死傷的慘劇。
「前事不忘,後事之師」。沒有記取教訓,事發逃生無門,犧牲了九條年輕的生命。再來檢討、究責。來不及了!
社區的相關設施:自動警報、發電機、自動灑水、自動排煙、泡沫、消防給水、採水等系統設備。
委請專業的人員,每週定時維護、測試。
要求設備保持隨時能使用、有事能發揮功能的狀態。
一年一度的設備安檢,配合消防單位,依規定確實在執行。
住戶私領域的部份,還有改善空間。
主委交代,機會教育,發份公告,再次善盡勸導的責任。
事發後,台中的大家長宣稱:五年二十一次安檢,全部合格!
一付事不關己、推卸責任的嘴臉,這就是我們的政治人物,有夠讓人失望、憤怒。
安檢合格,慘劇照樣發生。哪個環節出了問題?您可曾想過?還是明明知道,故意裝傻?
安檢由誰執行?實質、書面?哪些項目?
是否有不為人知的『人謀不贓』?
法令規定不足,不要當成逃避責任的藉口!
『徒法不足以自行』再周全的法令,無心為大眾創造安全的環境,還是一點用處都沒有。
先生,您是不是真的老了?競選期間,對手的批評,是不是說對了?同一個地方,執政九年,是不是疲了也皮了?
您曾志當貴黨及總統的烏鴉。
請問,貴團隊及部屬裡,是否也有適任的烏鴉?
我不禁要套用一句廣告詞:
先生,您累了嗎?來一瓶蠻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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