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與老婆共用的電腦,兒子安裝了一項新的遊戲。
剛開始,家裡只有兒子與女兒有電腦,擺在各自的房間裡。
我與老婆,沒有機會碰觸到,跟很多同年層的人一樣,是電腦白痴。
剛上大學那一段時間,兒子很熱衷電腦,三不五時就要將電腦升級。於是堪用的電腦元件,替換下來,一件一件被累積。
有一天,兒子想到,利用這些免費的元件,重組一部還能使用的電腦,放在客廳,供老婆和我使用。
兒子的體貼及耐心指導,我開始接觸電腦。
扯遠了!我今天要寫的是這項新遊戲。
動動手指、拉緊彈弓,將憤怒鳥向外彈射。
簡單的操作模式加上有趣可愛的畫面。非常容易上手,又相當具有挑戰性。
第一次接觸,一開機就不知不覺間玩上三個小時。
昨日電視報導,目前是個很夯的遊戲。下載量已經突破1億人次。光下載的收費,就高達28億元台幣。多麼可觀的商機。
玩過之後,不禁想到,如果我是被攻擊的豬頭,一定要提出最嚴重的抗議,縱使我得罪了小鳥,惹小鳥憤怒。
對玩遊戲的人類,我又做錯了什麼?
要您們來拉彈弓、瞄準、精心的計算距離和位置。
您說是不是促成小鳥與我們同歸於盡的幫兇。
我想知道,人類的社會,是否有一條法律,可以將您們定罪?
算了!只不過一場遊戲,你想太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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